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会日前宣布,其子公司大连中远船务于2010年7月22日与大连深海开发有限公司就1艘价值超过5亿美元的DP3深水钻井船签署交钥匙EPC(工程,采购和建造)合同。
董事会谨此宣布,船东于2013年8月5日向大连中远船务发出通知终止合同,理由是该船涉嫌延期交付,目前该船大致建造完毕。2013年9月5日,船东大连深海开发有限公司向伦敦法院提交的仲裁中声称请求退还合同首期付款金额1.1亿美元和利息、损失、进一步赔偿就此造成远期的损失以及补偿其他损失费用。2013年10月7日,船东拒绝大连中远船务不带偏见来摆平此事的建议。
大连中远船务已经通知中远投资,任命法律顾问前往伦敦法院,积极处理相关的仲裁。同时,大连中远船务收到船东的终止合同通知后,数个买家对该钻井船表示感兴趣。
鉴于目前尚处于仲裁程序阶段,仲裁最终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在目前难以量化。在该问题上,公司会适时发布重大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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